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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让煤企科研释放更大红利

信息来源:中国煤炭报 | 作者:官方发布|行业资讯|浏览次数:3122
2022-08-03

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是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最直接途径,但科研投入要投到点子上,切不可平均分、一把抓,煤炭企业需结合实际,充分培育挖掘创新资源,走适合自身的科研路径。

  近日,在2022年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科技创新大会上,新矿集团拿出2200多万元,对80项科技进步奖、24项技术发明奖、55项设计优化方案、10家创新先进单位以及各类创新平台、技术标准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近年来,该集团完善科研投入增长机制,3年累计投入科技研发费用21亿多元,年均增幅超过25%。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健全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

  企业作为我国最具活力与潜力的市场主体,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是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最直接途径。对煤炭企业而言,科研投入更是战略性投资,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社会科研投入不断增长,煤炭企业也不例外。不过,笔者在调研中得知,除了存在一些项目科研投入强度不足、基础研究占比偏低、科研投入的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等“通病”外,有的企业反而因为科研经费拨款过多,存在“有钱没项目、有钱花不掉”的苦恼。科研经费尚发愁怎么转化成项目,何谈让科研成果实现最优转化?

  加大科研投入力度自然是好事,但与此同时,需要企业有科研实力相匹配。如何提升煤炭企业的科研实力?

  自身科研实力不足,可以凝聚科研力量,各自发挥所长。企业是让科研成果落地的第一现场,在从科研到市场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可以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其他力量协同创新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共同体等。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杨仁树曾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例,撰文探讨如何打造煤炭行业产学研合作高端平台,从科研合作、教职工培养、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让渡等方面探讨了煤炭行业产学研合作的细节问题,并指出截至2020年,该校已与全国83家能源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联盟。对全行业尤其是煤炭企业而言,这样的思考和实践,还应再多些。

  在提高自身实力的同时,科学的投入方式、健康的融资体系也十分重要。例如,可以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和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风险补偿和创投引导等方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研投入体系。再如,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市场导向的科技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体系,围绕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目标,定期发布科技计划项目名录,推广科技攻关项目“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等。

  煤炭企业通过科研创新活动释放出的红利,不是直观短期利益,而是将投资周期、投资回报率纳入考虑的综合利益,涉及企业高质量发展带来的高收益,以及行业整体和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带来的长期效益。从这个层面上看,让企业科研释放更大红利,离不开对基础研究的投入。

  美国、日本企业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其投入占本国基础研究总投入的30%左右,而我国占比不到3%。由于基础研究投入高、周期长、应用链条长,导致很多企业更愿意在那些满足市场需求的“短平快”应用型研究上投入。创新“无人区”人迹罕至,此困局如何破解?

  笔者认为,凡事开头难、牵头难,对于基础研究,把方向至关重要,需要有“牵头者”出现,针对煤炭行业特点,提出指导性的基础研究投入意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永林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给出了方案,建议支持中央企业更好发挥创新主体作用,针对涉及产业应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技项目,由中央企业牵头提出指南建议,打造若干行业科技领军企业。与此同时,政策支持要跟上,例如持续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合理提高基础研究加计扣除比例、改进研发费用计核方法等税收优惠政策等。

  使劲要会使巧劲,切不可下蛮力,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科研投入更要投到点子上。要在重点项目、重点平台上下功夫,切不可平均分、一把抓,到头来落得两头空。

  提高基础研究投入占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基本共识已形成,但具体操作方式,如在科技项目管理、投入保障、评价考核、激励分配、人才培育等方面,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还是有创新空间的。煤炭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定位和目标,充分培育挖掘创新资源,走适合自身的科研路径。

  毕竟,资金投入是方式,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全行业形成科技创新氛围,取得实实在在的科研成效,让科研成果在具体运行和市场考验中站稳脚跟,持续释放更大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