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妍报道:5月1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针对煤炭洗选、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及煤制合成氨、煤制焦炭等多个煤化工细分领域,分别明确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并要求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动企业减污降碳,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
所谓“ 标杆水平”是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以及国家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等确定;“基准水平”是统筹考虑实现碳达峰目标要求、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确定。今后还将适时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相关水平,建立包括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等在内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文件要求,依据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项目改造升级和淘汰。滚动提升利用水平。对需要开展改造的项目,各地应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进行淘汰。同时,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理事长张绍强向记者表示,该文件在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基础上,专门针对煤炭清洁高效加工利用和转化领域工业项目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并增加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文件对现存项目设立过渡期,通过升级改造仍达不到要求的,再进行强制性淘汰,有鼓励、有方向、有限制,更有利于精准施策,避免“一刀切”。
“我国煤炭使用面广、方式多样,在清洁高效利用方面依然任重道远。各方要充分认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意义,立足实际、理性决策。”张绍强表示,对于已解决可行性问题的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鼓励大胆推广应用。但也不能搞“单打一”的产业模式,既要提高单个项目能效,也要充分回收利用余热、余压、余能,提升建设标准,实现超低排放。“此外,无论新建还是升级改造项目,所有工程都离不开工程设计单位。对标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工程设计单位须在工艺选择和布局上,采用能效高的设备。”
为保障实施,文件提出,将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向实施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进行倾斜,培育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军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