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下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提出,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规划》明确,将重点增强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能源发展布局、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增强能源治理效能、构建开放共赢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其中,《规划》提出了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加快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提升中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有序扩大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范围等一系列重大举措。
从全球发展的大趋势看,世界能源正在全面加快转型,推动能源和工业体系形成新格局,绿色低碳发展提速,能源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能源生产逐步向集中式与分散式并重转变,全球能源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低碳化、智能化、多元化、多极化趋势。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要加快构建的,就是顺应世界大趋势、大方向的“现代能源体系”。
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能源消费仍将刚性增长,能源保供的压力持续存在。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将着力增强能源供应能力、加快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能源应急安全保障能力。
《规划》提出,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示范。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规划》提出,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以电网为基础平台,增强电力系统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动电网主动适应大规模集中式新能源和量大面广的分布式能源发展。
此外,《规划》还提出,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
加快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西电东送、北煤南运、西气东输”的能源流向格局。进入新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区域能源供需平衡、资源环境约束、能源输送成本等因素,《规划》着力推动区域能源协调发展,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出统筹安排,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加快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西部地区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都比较丰富,要继续发挥好对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支撑作用。在发展思路上,要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把发展重心转移到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建设“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二是提升中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重点,加快发展分布式新能源、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推动更多依靠清洁能源提升本地能源自给率,开展能源生产消费绿色转型示范。
三是强化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优化能源输送格局,统筹布局新增电力流,充分挖掘存量通道的输送潜力,到2025年,“西电东送”能力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有序扩大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范围
《规划》还明确了一系列电力和油气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包括深化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建设、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等。
在深化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将推动各地制修订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交易。丰富交易品种,优化交易组织流程,缩短交易周期,增加交易频次,建立分时段签约交易机制,健全偏差考核机制。
在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将推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转入长周期运行,有序扩大现货试点范围。鼓励电网连接紧密的相邻省(区、市)现货市场融合发展。
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方面,《规划》提出,将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探索在南方、长三角、京津冀、东北等地区开展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分步放开跨省跨区发用电计划,探索非化石能源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大用户开展跨省跨区点对点交易。
在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方面,《规划》提出,将支持分布式发电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
在放开上游勘查开采市场方面,《规划》提出,将全面实施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区块退出。推动油气地质资料汇交利用。推动工程技术、工程建设和装备制造业务专业化重组,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