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改革开放有关工作情况。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表示,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比重56%,燃煤发电在总发电量中占比约60%,以煤为主是基本国情。针对去年9、10月份煤炭价格非正常上涨,煤电矛盾凸显的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在持续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基础上,总结多年价格调控实践经验,充分考虑煤、电市场运行规律,抓住难得时机打出了煤价、电价机制改革的“组合拳”。
一是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区间调控。即充分考虑煤炭生产成本和下游燃煤发电企业承受能力,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电”的原则,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综合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进而稳电价、稳企业用能成本,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这项改革既实现了价格机制的重大突破,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破解了“煤电矛盾”这个长期以来想要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又是预期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通过“打明牌、定边界”稳定各方预期,有力促进了煤、电行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部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扩大为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全面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实现了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用户电价之间的有效联动。这项改革在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用户侧销售电价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总的看,上述两项改革相辅相成,构建了煤、电价格区间调控和预期引导的闭环机制,是煤炭、电力等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价格总体平稳的重要政策保障。煤价、电价改革文件实施以来,国内煤炭、电力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与国外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情况,形成鲜明对比。以今年9月上半月为例,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煤炭期货平均价格438美元/吨(折合人民币超过3000元/吨),同比上涨158%,国内煤炭港口现货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英国、法国、德国市场交易电价涨至去年同期的4~10倍,而我国电力用户平均电价同比仅上涨10%,居民、农业电价保持稳定,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